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出台关于优化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管理流程的通知( 2023年7月)
各市(含定州、辛集)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及有关部门,张家口市能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结合国家八部委《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结合国家八部委《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
项目开发利用分类:
根据地热能类型和开采方式,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分为:
(一)非取水类:中深层地热能“取热不取水”项目、浅层地源热泵项目。
(二)取水类:中深层地热能“取热不耗水、全部同层回灌”项目、浅层水源热泵项目(取用25℃以上地热水的,参照中深层管理)“直接利用、达标排放”地热项目。
备案类项目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8]4号)要求填报备案申请表进行备案,在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并通过平台自行查询、打印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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